汾州之屠
汾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(南明永历三年九月至十一月),满清“端重亲王”博洛、“和硕亲王”满达海等在山西汾州、太谷县、泌州、泽州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。
根据《清世祖实录》、《泽州志》和《明清史料》记载,1649年大同失陷后,满清派出军队对晋南地区开展大扫荡,在各地实施大屠杀。明朝巡抚姜建勋、监军道何守忠等殉国。大约有四十万人被屠杀。史称汾州之屠。
江淮
泾县之屠
泾县之屠是顺治二年(1645)原明代泾县县令尹民兴流寓泾县,与本县县城诸生赵初浣等率众拒清,据城坚守。清军提督张天禄于八月十六日黎明,统铁骑百余,据东山发炮,城中屋瓦皆震,尹民兴走脱,赵初浣等战死。城陷,男女少长多罹难,仅遗民九十余人。县治官厅公署悉毁于兵火。史称泾县之屠或者乙酉之难。
泾县之屠指的是公元1646年(南明隆武二年八月十七日前后),满清“提督”张天禄、“池州总兵”于永绶在南直隶泾县、徽州、绩溪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。
根据《明清史料》等记载,1646年皖南人民不能容忍满清政权的剃发易服而发动起义,反抗满清统治。义军攻略皖南诸县后,因兵力不足,为满清军队所败。满清军在皖南地区展开疯狂的报复性大屠杀,其中以泾县特为尤甚。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。史称泾县之屠或乙酉之难。
江南
扬州十日
南明弘光元年,清朝顺治二年(1645年)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。由于当时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,在同年四月廿五日(5月20日),清军攻占扬州后,当时大雨倾盆,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。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《扬州十日记》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,故名“扬州十日”。
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,史载:“诸妇女长索系颈,累累如贯珠,一步一跌,遍身泥土;满地皆婴儿,或衬马蹄,或藉人足,肝脑涂地,泣声盈野。”
“初四日,天始霁。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,而青皮如蒙鼓,血肉内溃。秽臭逼人,复经日炙,其气愈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