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来,陈德熟悉宫内外情形,准备很充分,但他跃出时慢了半拍,至嘉庆帝轿进了顺贞门才赶上来。但是,案件最后处理时,对是“起意惊驾”还是“蓄谋行刺”就不会区分得那么清楚了。在皇帝专制的封建时代,就是“惊驾”也是按“大逆”罪论死。陈德为了发泄民生痛苦的无奈,自己求死,连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陈禄儿、陈对儿也被绞死。民不聊生,嘉庆帝虽然为此自省失德,但封建社会此时腐败的政局以其个人意志又能转变多少呢?
至此,案情已经清楚了。但嘉庆帝不相信,遂于次日添派满汉大学士、六部尚书会审。为了对付陈德一人,嘉庆帝竟把整个官僚机器都启用了,这是过去对付任何一个犯人所没有过的,所有的刑具也都用上了,然而,陈德的个人口供没有任何的变化。嘉庆帝一看,不可能会有什么进展了,如果硬要说是有人策划指使,反而会自乱阵脚,造成内部混乱,遂传旨将陈德处以极刑。
至于陈德为何要“起意惊驾”,还是行刺皇帝,从会审结论及嘉庆帝的批复看,均已倾向于纯属个人所为。但后来有关“受人指使”之说持续不断。至于主谋者,一说是官员所为,一说是天理教早期策划的一次冒险行为。
陈案仅过一月,嘉庆帝便接到官员诚存的奏折称:“在陈家内拾有匿名揭帖一纸,内称兴德保父子曾与逆犯陈德有过来往勾结等情。”但嘉庆帝并不相信揭贴所控,怀疑兴德保父子会有“党逆”之事,而认为诬告陷害之风会“累及无辜”,“必欲将控告之人究出惩治”。令传讯兴德保父子时不以犯人对待,应详讯与兴德保素有仇怨之人。
至于说陈德的行刺系天理教所策划,则为后来野史记载,如《清代外史》之叙《顒琰之遇刺》。萧一山所撰《清代通史》采信此说。而关文发教授在《嘉庆帝》一书中认为“此说只不过是一种附会,实难置信”。他举出陈德在嘉庆八年是在北京,根本没有去过山东金乡崔世俊家。
林清是嘉庆十一年(1806)五月开始加入荣华会,崔世俊是在嘉庆九年(1804)加入离坎卦教的,嘉庆八年(1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