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曾被政敌章淳贬到雷州,“不许居官舍,遂僦民屋”。章淳得知,严令州府究治胆敢借房给管制分子居住的民众。后来章淳也被贬到雷州,碰巧亦向这个人求租房子,对方心有余悸地答复他:“前苏公来,章丞相几破我家,今不可也”。此为政治斗争之激烈在住房问题上的反映。
官舍如此“尊严”,在一定程度上与它的位置有关系。自秦汉以来,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官员的生活区域,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“机关大院”以内的,俗称“内衙”或“私宅”等,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。
《温公诗话》记北宋鲍当任河南府法曹时,河南知府“薛(映)尝暑月访其廨舍,(鲍)当方露顶,狼狈入,易服把板而出”。是说像鲍当这样处长一级(曹官)的官员,也有坐落在衙署内的住宅。因为是私人生活空间,又值盛夏季节,所以没戴官帽,恐怕还是赤膊状态,所以当上司突然来访时显得很狼狈。
官多房少显尴尬
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维持到清朝覆灭。我们可以从辛亥革命时期有关各地光复的报道中看出,清廷的各级地方官多在义军攻打衙署时束手就擒或携眷出逃。相反,京官住房的解决方式,却经历了较多的变化。前文说过,两汉时官员多居“机关大院”,东汉王充《论衡·诘术篇》称:“府廷之内,吏舍比属”(汉时“吏”之概念包含“官”义),足见规模之大。
但随着国家中央集权管理职能的日趋完善甚至繁复化,中央直属机构及供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。据《文献通考》卷四十七提供的统计,汉晋时全国官员总数仅7000人左右,隋朝重新统一后达12576人,唐朝更增至18805人,其中供职京师者就有2620人。假如仍沿袭两汉时大包干的办法,则不仅“京师百司”之机关用房要发生危机,亦将无法正常发挥衙署的办公职能,因为办公区内除了这2620人外,还得加上数倍于此的吏胥、杂役和卫士,以及侍候这一大家子的小丫环、老妈子等。
退休离任必须搬出官舍
“屋宇并官所造”,其性质自然是“官舍”了。若从所有制关系上考察,分布在长安居民区里的京官住宅中,还有不少与之同类的情况,就是皇帝为表示对大臣关怀,特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