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少,在天津教案的处置中,他处处表现出乡绅的、近乎族长的态度。
无力回天
在天津教案的处置中,他的一系列手笔都让参与斡旋的总税务司罗伯特·赫德感到难以置信。后来,赫德以一长串刺耳的词汇评价曾国藩,“优柔寡断”、“被评价过高的人物”、“与他的崇高声望名不副实”、“才能不过平庸而已”……一句话,在赫德看来,曾国藩老朽而昏聩,他对外部的世界一无所知。
比如惩治凶犯。7月17日,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抵达天津,与曾国藩会晤。在厚葬死者、重修教堂、追究地方官责任的要求面前,他均无异议。但他强调,在确认凶手方面,该案有其特殊性,“常例群殴毙命,以最后下手伤重者当其重罪。此案则当时群忿齐发,聚若云屯,去如鸟散,断不能判其孰先孰后,孰致命,孰不致命”……
他由此提出了一个让罗淑亚、让罗伯特·赫德目瞪口呆的意见:他说,“拟一命抵一命”,既然洋人被殴毙命20人,那么,中国官府也处决20名案犯好了。
这种东方式的自我惩罚,让人想起广漠乡土里的宗族械斗。对此,罗伯特·赫德谈到,他“似乎是在一个祠堂里和另一个族长对话”。
又比如地方官的追究。初晤罗淑亚时,曾国藩日记记载,“辞气尚属平善”、“无十分桀骜要挟之象”。然而,仅仅两天以后,因为英国公使威妥玛的上下其手,罗淑亚骤然翻脸,他要求赔银50万两、处决全部凶手,并处死天津知府张光藻、天津知县刘杰和直隶提督陈国瑞。他并诉诸以战争威胁:倘若十日内不予回复的话,“已驶抵红海的法国第三舰队,以及已启航的英国加尔各答舰队,将炸平天津,进攻紫禁城”(莫尔斯·巴劳,《中华帝国国际关系》)……
对此,除了就事论事,曾国藩什么也不答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