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到底欠苏联多少债呢?
首先是抗美援朝时,中国急需大量武器装备,苏联虽同意提供,却以援朝要“共同负担”为名,要求中苏两国按成本价各出一半的钱。当时中国因财政困难无力马上付款,1950年11月周恩来同苏联扎哈罗夫总顾问议定,从中国入朝作战起,苏联以半价提供的武器算作苏联对华贷款。战争期间,苏联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、23个空军师的装备,除斯大林为弥补两国关系中的不愉快给予少量无偿武器援助外,大部分装备都是以半价提供,就此中国欠下苏联军火债:30亿元人民币,在当时折合13亿美元。1955年苏军从旅顺撤退时,又移交了折价9.8亿元人民币的装备。
其次,在中国第一、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,苏联援华的重点是称为“156项”的基础工业设施建设。这些项目的机器设备,主要是以货物贸易而不是以贷款交付的,不过提供的技术还是免费的。
第三,1958年中国发起“大跃进”后,因国内副食品供应紧张和收购困难,不能按贸易合同对苏联交货,在1959、1960年两年间又欠下25亿卢布的商贸债。根据当年主管财政的副总理李先念在《关于1961年和196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》中所列举的数字,自1950年以来我国向苏联所欠的外债和应付利息,折合人民币计算总共为57.43亿元人民币。
中国对苏联共欠下的57亿元债务,在当时的国家财政支出中占多大比例呢?1959年全国的财政支出为520亿元,1960年则为654亿元。而且至1960年之前,我国对苏联已还债33亿元人民币,这就将抗美援朝所欠的武器债务基本还清,所剩的主要是“大跃进”两年间因不能按合同交货拖欠下来的贸易债务,以及接受旅顺苏军撤出后所留装备的收购费,其总额折合23亿元人民币。
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,一个国家的债务在分年偿还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