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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运的婢女。魏晋时期名人裴秀就是尚书令裴潜魏与灶婢女合生,宋代的名臣陈了翁、潘良贵都是婢女所产。

明御史大夫吉秉中儿子吉之任在游虎丘时迷恋上一官家的奴婢秋香,卖身为奴与秋香接触,这情节看官是不是觉得很熟悉?后来的小说家们把吉之任偷换成唐伯虎。

清人陶澍与黄氏有婚约,娶亲当日女家悔婚,黄家婢女主动“调包”被陶家娶回而不知。陶澍后来中进士,成为两江总督,这位婢女勇敢地捉住了自己的幸福,不仅告别剩女时代而且搏了个诰命出身。

如此好运气的毕竟少数,大部分奴婢过着“白发盈头,犹是双鬟婢子;青衣半世,然后只影空房”的孤独生活。清代潮阳陈家的家奴金祥在陈家中道衰落之时,非但没有离开而且凭着自己的经营本领帮助陈家再致富,年过四十仍不婚,后劳累而死。金祥是孤身奴仆的经典榜样。

好意外,突然“剩”下了

即使没有贫穷,剩还是不剩,是一种天意,万般不由人。

“三十男有室,二十女有归,近代多离乱,婚姻多过期。”战争这种意外因素往往产生剩男剩女无数。

另外一种意外是中国特色。古制《礼记·内则》:“二十而嫁,有故二十三而嫁。”这个“有故”特指父母双亲故去,即使婚约在即也不得不推后三年,因为要丁忧三年为孝,丁忧期间结婚或行房事都被认为不孝,皇帝如果要在服阙期间让官员担任公职,那叫夺情。因此产生的意外剩男剩女可算是制度性剩男剩女。

假设某种极端情况,男女双方四位父母相继辞世,订了婚约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。

除此,民间也有不少男女已经订婚,但因对方之变故突然被剩下的案例。元朝留下的部分文献讲了这样的事情,至元七年女伴姨,经媒说合与一男订婚约,但是女子二十四了,对方不来娶,女家一气之下告官。官家判男家结案状抵达到三十天必须娶,否则女家可以别嫁。这算是订妻不娶女为剩。

与之相反,也有女家反悔的。至元六年八月期间,李仲和受了财钱三十五两、红花等订情聘礼,将其女丑哥聘给了郭伯成儿子驴儿,两年后女家又收取石姓家财钱一十五两,召入舍为婿。就这样,郭驴儿被“剩”下了,官家判女方离异赴郭家当媳妇。

这种因为意外,突然剩下产生的民间故事,在明清小说中大量存在,也成为一些说书人极好的材料。

官府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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