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靖三十二年(1553)的进士秦可大是此次地震的亲历者,他用文字记载了自己在这次地震中的经历,让人读来仿佛身临其境:
“是夜,予自梦中摇撼惊惺,身反复不能贴褥,闻近榻器具若人推堕,屋瓦暴响,有万马奔腾之状。初疑盗,继疑妖祟,俄顷间,头所触墙,划然倒矣,始悟之,此地震也……家南有空地,从墙隙中疾走,比至其处,见母暨兄及弟侄咸先至,无恙,曰:‘急号汝,汝不闻耶?’盖其时万家房舍一时摧裂,声杂然塞耳,都不闻也,矧号呼哉!”
据了解,此次地震共有101个县遭受了破坏,分布于陕、甘、宁、晋、豫5省约28万平方公里。地震使当地民房、官署、庙宇、书院沦为废墟,较坚固的高大建筑物如城楼、宝塔、宫殿全部倒塌。
据《陕西通志》记载,位于西安市的小雁塔为唐朝时修建,在此次地震中被震裂,塔身从十五层减少为十三层。此外,陕西渭南县境内曾有一座五指山,“如人指然,迥抱关门,嘉靖间地震后毁削无存矣”。
由于地震时正值隆冬,灾民冻死、饿死和次年瘟疫大流行造成的死者无数可计。伴随着地震,山崩、滑坡、地裂缝、地陷、地隆、水患、火灾等次生灾害也相继发生,真可谓“自古灾伤无此惨也”。
二、地方官员救灾不力,互相推诿
地震发生后,陕西等地的地方官员第一时间便将灾情上报给了中央。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,一旦出现隐瞒灾情不报的情况,该省督抚罚俸一年;如果延误上报时间超过三个月,地方官就会被革职。
然而,由于古代交通不便,再加上部分地方官员为政绩有所顾虑,故而灾情到达京城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。此外,中央在接到灾情汇报后,因为体制僵化,需要通过层层审批,政令才能到达山区。等到朝廷派出的赈灾官员——户部左侍郎邹守愚到达灾区时,已经是次年二月了。在过去的三个月的时间里,只有有良知的地方官员和当地善良缙绅便成为灾后救助的中流砥柱。
为了抗震救灾,有些缙绅不仅拿出自己的资金捐款赈灾,还组织民间力量修缮建筑,维护治安。陕西华阴县知县何祥时一边出力帮助百姓“疏渠筑堰”,一边掏出自己的俸禄银子修缮“学宫”;华州知县杨彩见地震后老百姓“蜂起掠食”,便以当地